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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制定的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三项主要污染物综合排放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最高罚款达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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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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