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 发布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的通知 》 ,明确规定,对于 乙类建筑,按地震动参数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计算,再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提高抗震措施,也就是双提高 ,引起大家争议。
关于“单提高”还是“双提高”,住建部是发过文明确的。
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的复函
建标标函〔2009〕50号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你委《关于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有关问题的 函》(市规函〔2009〕80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建筑法》、《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汶川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等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 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的要求,学校、医院等人员 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应当执行工程建设标准。
二、现行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贯彻了 《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 按“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即抗震设防要求不低于重点 设防类,并给出了相应的定量要求,以及如何达到这些要求的措施,是学校、医院 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实现抗震设防目标的技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但是,上述复函,住建部在2016年宣告失效了。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41号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844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其中40件因涉密等按规定另行通知)。凡宣布失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603/W020170510055309.xls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2月18日
而2021年初,广东地震局发文称,可单提高,并且说明是请示过中国地震局有关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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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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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铸钢节点,大型树状铸钢节点树形结构铸钢节点多管汇交,受力复杂,需进行有限元分析确定其承载力.随着空间结构对建筑外形和受力要求的提高,一种基于仿生学原理构建的树状结构呈现出广阔的应用前景,而节点是树状结构得以形成的关键环节,铸钢节点因整体浇铸成型,避免了相贯焊接带来的焊缝应力集中,在树状结构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目前国内外对铸钢分叉节点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还较匮乏,现存规范规程均无相关条文可供参考,每遇到工程,都是针对具体应用到的节点使用通用有限元程序再结合试验进行设计方案的验证分析,对铸钢分叉节点的建模方法、力学性能、计算理论和构造优化等方面的研究涉及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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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我赞成广东先进的做法,安徽的做法似乎有点偏于保守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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