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中山查处广东首宗环境监测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案件
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数据是否客观、真实,关系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今年6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就对我市一环境监测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进行判决,5名涉案人员不仅面临高额罚款,还被判刑。这也是广东省首宗环境监测机构因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被判刑案件,一起来关注下。
2021年8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五桂山一家生态环境监测公司时发现,
该公司在一年半时间里就出具了超过3000份的环境监测报告,但该公司实际采样人员只有五到六人 ,以两人小组为单位每天最多只能出具报告2-3份,一年半时间里报告出具量为600-800份较为合理。面对巨大的工作量与偏少的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对相关报告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数据管理科副科长蔡建楠:“这家机构的原始采样记录,人员的工作安排上,都存在诸多的可疑之处,并且在我们调取一台关键仪器时,他们的监测人员故意把仪器的原始记录删除了,这更加引起了我们的怀疑。”
执法人员马上针对此情况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并对该企业再次进行了突击检查。在第二次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大量且明确的监测报告弄虚作假证据及线索。
蔡建楠:“造假的行为主要有几个类型,
就是没有到现场实际开展监测而捏造数据,对于采样回来的样品没有进行实验室分析,通过人为减少采样时间或者干预采样过程 ,而达到控制和调整监测数据的目的等。”
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供述,公司通过要求
工作人员少测或者不测、捏造数据 等方式可以降低成本,通过低价获取更多利润及客户。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对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2022年3月,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该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员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6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进行判决。
蔡建楠:“依据判决,这家环境监测机构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情节严重,处以罚款20万元,总经理等五名负责人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 。”
蔡建楠表示,市生态环境局将举一反三,持续加大力度对全市所有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切实有效防止类似案件发生。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