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级职称评审开始了,所需材料看这里哦!
申报对象所需提供的材料:
1.所在设区市、平潭职改办或省直单位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25份,(用A3纸张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简明表的备注栏中应注明以何条款申报,如“XX年福建省第X批百人计划人选”;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4.《呈报特殊人才高级职称人员情况表》(附件1,加盖单位及委托单位公章)1份;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2002年后在国内取得并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学历可只提供证书号,无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在国外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1份(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附相应证件复印件1份);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来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提供);
8.任职资格证明、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
9.论文复印件2份。须在正式出版发行的本行业刊物上发表(具有CN刊号,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电子刊等,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不限于该条件),论文原件经上级主管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论文复印件及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刊物原件无须上报省职改办);
10.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奖项证书和其它佐证材料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1.《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材料清单》(附件2)1份,贴在材料袋上。
12.刻录光盘1份:应刻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特殊人才高级职称人员情况表》(doc格式电子文档),主要业绩、申报材料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光盘请贴姓名标签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直接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fujian.gov.cn)上下载。
以上材料除《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自行留存原件。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5-10只需提供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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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福建省人力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本编次的文件对于职称管理人员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其内涵较为丰富,特别是“2023年6月底前完成各系列评审标准修订工作。2023年底前,系统梳理本地区设置的职称评审专业,形成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将会是今年职称改革的重点,对目前职称评审体系有一个颠覆性的架构变革,也可能对各地的“非公有制职称(也叫补充系列)”评审有一个根本的定义。“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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