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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109区东湖中路北侧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于:2023-06-27 15:20:27 来自:环保工程/环境修复 [复制转发]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109区东湖中路北侧地块

占地面积:36169.8平方米

地理位置:肇庆市端州区109区东湖中路北侧

土地使用权人:肇庆市顺宝骏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池塘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2013年,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将地块出让给肇庆市顺宝骏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肇府规字第(20131号),土地用地类型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现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拟对地块进行收储,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属于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属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地块。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对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定期将上述名单书面通报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响应上述政策要求,肇庆市顺宝骏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情况,地块历史不涉及工业生产。2013年之前,地块内主要为鱼塘、水道及荒地;地块内水道水源来自星湖湖水分流及雨水收集;2013~2015,地块因周边地块开发发展,地块陆续有外来填土填土并平整,地块内原水道改道。地块红线范围内填土面积约为30500m2,填土深度约为1~3m,方量约为76250m3。根据业主方人员访谈,填土来源为地块外北侧顺宝天誉楼盘开发建设时产生的基坑土方,填土不含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弃物及危险废物等;2016年,为配合顺宝天誉楼盘二期建设,地块内西北部搭建项目部,红线范围内面积约为3800m2,主要为施工日常会议及工人休息使用。2017~2020,地块中部区域作为建材临时存放,建材堆放区域平整填土来源于地块西部和东部区域,因此地块内西部及东部区域出现两个面积约为1400m22000m2的水塘,水源来源为地块内水道河水及雨水收集;其余空地区域被周边居民陆续开垦为农田种植时令蔬菜等,种植过程中使用少量农家肥;2020年,地块外东侧景蓝干渠进行黑臭水体整治建设一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并对地块内水道实行截流。施工完成后星湖湖水经敏捷城流段经过信安大道暗涵段直接排至景蓝干渠,不再经过地块内水道;2022年,地块外北侧楼盘建设完成,地块内项目部等建筑物全部拆除,所有建材以及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地块主要空地、水塘农田。2023年,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拟对地块进行收储,肇庆市顺宝骏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清表管控,平整过程不涉及外来填土。目前地块为空地、水塘,地块内零散分布少量建筑渣石。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主要为人为活动影响,考虑到填土土方运输及施工项目部工程车辆来往较为频繁可能产生油品跑冒滴漏等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因此初步确定地块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109区东湖中路北侧地块占地面积为36169.8m2,考虑目标地块填土来源清晰,填土来源地均为农用地及荒地,地块及周边区域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西北部区域曾为顺宝天誉施工项目部,为施工日常会议及工人休息使用,仅为人为活动影响。地块内地表水域面积共计约为7400m2,地块扣除地表水域面积共计28769.8m2,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并在目标地块周边500米内尽量不受人为干扰的地方布设2个土壤采样对照点。

项目组于202369日至2023610日对地块的土壤、底泥、地下水、地表水进行样品现场采集。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及报告编制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钻探、建井由广州再勇钻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分析等由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现场负责完成。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10个土壤点位(含地块外2个土壤对照点),5个底泥采样点位现场采集土壤样品41个(包含4个现场平行样)、沉积物样品6个(包含1个现场平行样),调查地块钻孔设计深度为6.0~8.0m,土壤样品从非硬化表层开始向下采集,分别采集4-5不同深度样品,监测项目为:pH值、含水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基本项目以及石油烃(C10-C40)。根据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土壤基本呈中性,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含量检出,所有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类用地筛选标准。

本项目布设了4个地下水监测井,20236月采集了5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品),采样深度为水位0.5m以下,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 / T14848-2017)中的地下水质量指标,包括pH、镍、汞、砷、镉、铬(六价)、铅、铜以及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表明所有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及相应限制。

调查组在地块内三个池塘区域采集6个地表水(含1个平行样)及6底泥样品(含1个平行样),底泥样品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标准,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均未超出《地表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水质标准外,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109区东湖中路北侧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类用地的要求,可作为居住用地等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无需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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