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生态环境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8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推动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管 发展 的部门也要承担起 生态 环保政治责任 ”
“梳理确定生态环保各具体事项的牵头部门”
第一方面“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第二方面“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牵头部门”,要求职能部门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地方建立牵头部门确定机制;
第三方面“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对牵头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第四方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第五方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督办”,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提出明确细化要求;
第六方面“加强督察问责和正向激励”,从激励和约束两方面提出要求,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第七方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保障”,明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等,并要求生态环境部加强工作协调和统筹衔接。
中央层面, 承担重要生态环保职责的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三定”规定和责任清单确定的相关职责,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明确本部门生态环保方面的具体事项,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地方层面, 省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地有关职能部门的生态环保责任清单,梳理确定生态环保各具体事项的牵头部门,并向社会公开。
1、将本部门承担的生态环保具体事项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做到生态环保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
2、加强对本部门牵头负责的生态环保重点任务的部署推进、监督指导。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强化监督指导,及时处理处置,并不断完善有关政策;
3、每年专题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报告牵头负责的具体事项落实情况,并依法依规公开。
在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领导班子调整补充中,注重选配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善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且成效明显的干部。
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担当、能负责、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将 扩大 督察 范围?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能源、林草
1、生态环境部等18家单位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生态环境部,2022-11-03
2、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生态环境部,2022-11-03
3、一图读懂 | 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生态环境部,2022-11-03
4、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方案印发 出了环境问题首先问责书记省长,华夏时报,2018-06-25
5、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将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督察范围,人民日报,2020-09-02
6、二十大报告权威解读:生态环保工作有多重要?环保圈,2022-10-25
7、生态环境部:正在谋划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环保圈,202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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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关注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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