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9-01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09-15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3-09-28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二、职称申报方式
1、正常申报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并从事审计工作(未实行评聘结合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申报人员,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下同)满6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并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并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并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破格申报
3、转(兼)评
4、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5、规模企业直接申报
三、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审计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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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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