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方垒 报道)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2人已点赞
分享
环保法规
返回版块1347 条内容 · 80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巴中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保持生态环境领域执法高压态势,坚持铁面执法、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巴中生态底线,筑牢生态屏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省统一要求,现将巴中市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一、巴州清江镇李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2年1月11日,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李某涉嫌滥伐林木。经侦查查明,李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同时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4月19日,巴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对李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处罚金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要求李某依法开展生态修复,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提出要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核准等方面给予支持。2023年年底前,各设区市至少建成运行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