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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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结构设计经验1地下室结构平面设计 在高层建筑的地下室结构设计时,需综合考虑防火、使用功能、人防要求、设备用房及管道、坑道梢脉、通风、采光等各专业的配合。例如地下室的长度超过侧十规定的长度时,需要与结构专业配合,确定是否设置变形缝,通常应尽可能少设或不设变形缝,因为设置变形缝会使得变形缝处的防水处理变得复杂。 设计人员可以通过设置后浇带和合理使用混凝外加剂或地上设缝、地下不设缝等方式,达到不设缝的目的。若地下室过长依靠设置后浇带的方法难以解决,设计人员应合理地调整平面将地下室分割成几个小地下室,中间用较窄的通道相连,以满足使用及管道相连的要求,而将变形缝设置在通道处,这样可以使接缝较少且处于受力较小处,便于补救。在结构设计时应合理地设置采光通风井,若高层建筑采光通风井位置设计不当,例如在侧壁外作附加通长采光井,而采光井外壁又不能与地下室顶板整体连接,会造成地下室保证结构稳定功能的丧失,不能有效地将上部的地震及风力作用传至侧壁及地面,不能满足高层建筑的埋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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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是这样规定的,全文强条,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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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依据一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2008 第4.1.7条: 防水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2) 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3)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的耐久性和工程环境选用,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规范依据二
根据《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2007 第5.4.2 条地下建筑顶板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层宜采用防水混凝土,其厚度不应小于250mm,可作为一道防水设防。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满足250厚?
朱炳寅:一般应满足250,主要是避免审图麻烦。以地下室顶板为例,当外防水具有可更换条件时,也可不用满足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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