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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确,“固定窗”的做法!

发布于:2024-05-08 17:36:08 来自:暖通空调/暖通资料库 [复制转发]


近些天,圈内人又在不断转发对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的理解,其中 “固定窗” 有关条文引起了笔者的关注。

之所以关注,是因为固定窗的做法一致争议不断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发布之后:

新规实施,取消“固定窗”!

当时经过核对,《消防设施通用规范》最大的变化是废除了《防排烟标准》的 3.2.1 条、 3.3.11 条,然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却没有相对应的条文,对防烟楼梯间的开窗没有做出要求。

当时大家也猜测不断,机电人脉公众号还特意做了个投票:

 

另外,在该文章的留言中,专业的网友也给出了他们自己的观点和提醒,当时就有网友提到,“固定窗”并非取消,而是换了个更务实的概念融入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消防救援设施”章节,由建筑专业亲自负责。

 

从新发布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来看,确实如这位专业的网友所说,“固定窗”这条已经纳入了“基本规定,消防救援设施章节”。

 
 

同时“固定窗”的说法也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改为 “常闭式应急排烟窗”

可以说《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发布给暖通专业带来 两个好消息

1、终于明确,楼梯间“固定窗”的做法。

该规范明确是在 “靠外墙或可直通屋面” 才要设置“常闭的应急排烟窗”,笔者在之前提到的“实际项目中,有些楼梯间部位很难实现,如地下上地面位置、中置核心筒避难层下方楼梯间等”,现在看来这些位置不需要设置了,减少了设计中的纠结和不合理做法。

2、主责转移给建筑专业

“固定窗”的做法条文纳入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基本规定,相对于之前写在《防排烟技术标准》中, 主责转移到了建筑专业 ,不需要设计时建筑推给暖通提资,而是建筑前期规划就要考虑,暖通从主专业变成了配合专业,减轻了暖通专业设计师的压力。

所以说, 技术的探讨和争议只要合理,肯定会受到关注和重视 ,在规范的不断修编和更新中也会越来越合理。

不要抱怨,努力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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