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认为要一分为二来讨论:
1、根据总包付款条件来约束分包付款条件应是有效的,因总包付款节点及付款比例是明知的,可预见性的。
2、但类似分包人承诺等,承包人未收到发包人付款不向分包人支付诸如此类,且承包人怠于主张债权,有无限风险之嫌,有违诚实信用及公平原则,也是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性的,应考虑为付款条件成就,其背靠背条款仍为有效。
3、如果不能对支付条件作出限制性条件成就解释,那么,某一项目所有分包人都可能面临签订背靠背分包合同,而作为承包人很可能会与发包人串通,成立不付款假象,而暗渡陈仓变相支付。如承包人与发包人有多个合同时,发包人公司在支付时可以提高其他合同实际支付比例,而极大的降低涉背靠背项目的支付比例,而剩余工程款可能无限期延长,而承包人因此获不当得利,或永久占有不当资金,这样对背靠背债权人是不公平的。
4、结论:背靠背条款是否有效,个人认为首先有效。其支付条件以签订合同时合理可预见性及合理分险风担为原则,超出合理性推定宜认为支付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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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商务策划管理的行与思当前,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以及竞争的加剧,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商务管理模式来提高经济效益。在这种背景下,商务策划作为一种重要的、有针对性的管理手段,近年来得到了愈加广泛的应用与推广。 在此基础之上,如何有效地编制商务策划、落实各项策划方案,更好地发挥商务策划在项目效益管理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值得研究和思考。 本文通过阐述商务策划的编制过程,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运用商务策划布局各项经济工作、开展风险管控的方式,结合工程实例,对施工企业项目商务策划管理做了更深入的分析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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