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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用光伏中的所得税处理(一)

发布于:2024-10-24 11:18:24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成本管理

来源:造价记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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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茬茬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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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们通过几个文件里的说明信息,来说明一个问题: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缴纳所得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村集体控股企业,给村民分红,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的问题。

首先问题1: 是先分红后所得税,还是先所得税再分红?

十一、关于派发红股的征税问题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4〕89号 )

      A合伙企业对外投资了一家B有限公司,没有生产经营收益,取得B有限公司的分红,将该部分分红分给C有限公司,A合伙企业和C有限公司分分别要交什么税?如何计算税?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三、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总结而言  

一、股东分红属于税后利润分配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进行征税,而股东分红是企业在税后利润中分配给股东的部分。因此,分红属于税后利润分配,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不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分红所得税处理

对于 股东个人而言,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会重复征税)。 对于企业而言,如果将分红款项用于再投资或其他用途,可能需要考虑相关税务处理,但这并不改变分红本身不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事实。

三、特定条件下的免税规定

尽管分红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了某些特定条件下分红的免税政策。例如,符合条件的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作为免税收入处理。 然而,     这些免税规定并不改变分红本身不在税前扣除的原则,而是对特定情形下的分红收入给予税收优惠。
综上所述,     企业所得税不扣除分红。分红属于税后利润分配     ,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在税务处理上,应遵循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确保准确申报和缴纳税款。
搞的这么复杂总结而言:
先分后税还是先税后分?     分红属于税后利润分配,所以原则上是先纳税再分红,实际操作中是先分企业还是个人分红,再分别缴纳个税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例子:


故如果我成立一个村公司负责户用光伏项目,村公司如果符合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疫情),3%正常,如月销售额(电费)小于10万(税前),季度申报小于30万(税前)。可以免税。税率为0

村公司所得税就要分两部分,利润分农户(村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用个税APP抵免),利润留村公司的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

至于小微企业的减免政策,我们下次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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