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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规>第4.8.5条和《抗规》第6.1.14条框架柱截面配筋疑问条文中说:地下室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除应符合计算要求外,不应小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向钢筋面积的1.1倍。请问各位是怎样做来附合这条规范??还有在朱炳寅教授《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应用图解手册》书中提:有些做法是直接将上部柱根配筋放大1.1倍作为地下一层和其上一层柱配筋,以实现规范地下室框架柱截面的纵向配筋要求,这种做法与规范初衷正好相反,更加剧了地下室顶层框架的负担。请问各位高手可不可以解释一下“做法与规范初衷正好相反,更加剧了地下室顶层框架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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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