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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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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工程造价管理...在日本,由建设省统一组织或经建设省统一委托编制并发布有关公共建筑工程计价依据。日本建设省官房厅营缮部除负责统一组织编制并发布计价依据以确定公共建筑、 政府办公楼、体育设施、学校、医院、公寓等造价之外,还对上述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实行全过程的直接管理。工程发包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组织的。由它选择投标单位,组织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中标价严格控制在预定价格以内。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各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工期和 造价的管理。对于设计变更严格控制在工程总造价范围以内;对于物价上涨引 起的工程造价变动,若超过总造价一定比例,其超出部分允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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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1.工程部发判标通知;
2.承包商在签定合同前应办好保函及保险手续;
3.签定合同。地点在工程部,由建筑师、工程部有关人员、承包商参加;
4.移交现场。由建筑师、结构师、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参加;
5.分包商。选择分包通过招标后由主包与其签定合同;指定分包与业主签合同;
6.工程实施;
7.材料采购:承包商中标后,可根据合同在大材料供应商店内开户,材料供应商根据企业资信程度核定赊账限额,承包商可在额度内赊账采购,在工程账单得到支付后再付款,材料商根据承包商付款时间长短收取利息或给以折扣。
8.现场例会;
9.工程变更:根据建筑师、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指令;
10.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筑师开出完工证书,承包商释放履约保函10%;
11.保修期:一般为一年;
12.保修期结束:维修合格后建筑师竣工证书,承包商回收保留金(2.5%)(保留金扣法:按每期完成工作量给承包商付款时扣10%,至扣除金额达合同总额的5%止,完工单签发后,释放最后的2.5%)
13.付款:承包商提交评估单→估价师审核、评估→建筑师签署账单→工程部估价师终审→业主付款给承包商(建筑师签发账单后30天内业主付款给建筑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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