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不知你们对土地整理建设预留地的问题是如何看的。本人从事土地整理工作有一段时间了,现在感觉有两个方向考虑吧,希望能与大家共同商讨:
1、土地整理建设预留地在项目建设总规模中扣除,即不参与整理。
这个说法主要是考虑既然是预留地,是做为建设用地来处理的,当然可以考虑不参与整理,反正过一段时间我可能就要做建设了,整理没必要。
2、参与整理,既把它他整理成建设用地的预留地
此种说法是因为既然在项目区内,而且现在可能还是耕地,我当然可以整理,只是整理的方向不一样,我把它整理成预留地。但现在问题是在现状地类表中,并没有建设用地预留地这个地类。结构调整表又如何处理呢。
从事本行业的,希望能与大家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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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向楼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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