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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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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规定相邻的两支水枪(不是双出口消火栓)必须同时到达建筑的任一点,请问“相邻”如何理解,同一立管上的两支水枪算不算?还是必须两根立管上的才算?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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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2、同时满足要求,可以通过在车位上方设置的喷头和一般布置的喷头采用不同的配水支管来解决,这样布置虽然不是很规则,图纸可能不大好看,但是合理性增强了,又符合规范要求;
3、自喷设计流量是很可能很大,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喷淋系统的时候,必须进行详细的计算和优化设计,一般要经过估算布置,选泵、验算、调整的过程,不要省略验算调整步骤,否则甲方就倒霉了,设计人员自己可能也要咋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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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泡沫原液储罐方在泵房是否合适?
2.如何计算水与泡沫液的转换时间?是要考虑以4L/S流量,在三分钟内将作用面积内
所有管道内水全部排除?还是只考虑排出干管的水?
3.现在高层建筑地下室车库内的喷头若严格按按规范布置,很少有能做到间距3.6或3.4米的,大多在2.7米左右(结构专业次梁的跨度一般在2.6到3.0米左右,这是最主要的原因),这样,按您的说法,这样的建筑,160平方米作用面积内,大概有22个喷头,全动作的话,流量将远大于40L/S.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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