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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喷系统分区的依据有哪些?

发布于:2002-09-11 15:08:1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首先如何理解分区这一概念,是同消火栓系统一样意义上的压力分区吗?
还是以报警阀为分区标志,一阀为一区。
规范上有两条规定:
1 一个报警阀控制少于800个喷头;
2 一个报警阀控制的最高最低喷头之间的高差不大于50m。
如此看来分区的概念是否跟两者都有关?
各位同行能告诉我对于自喷分区的概念还有什么其它的理解或依据吗?

全部回复(9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sir
    sir 沙发
    我想请教的是常见的湿式喷水系统的分区。
    2002-09-12 17: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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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marry
    lymarry 板凳
    除了你说的两条,我想把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作为所谓分区的理由,但对于轻、中危险级中各配水管入口压力不宜大于0.40MPa来说又大了点;当然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和雨淋系统的配水管充水时间好象也能作为所谓分区的理由!好象还有不少理由,天,我糊涂!
    2002-09-12 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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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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