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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高层地下自行车库或以不做自喷系统嘛?

全部回答(7 )

  • 善伯
    高规7.6.3条和7.6.4条均提二类高层建筑的“可燃物品库房”,高层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室房间”应设自喷系统,自行车库部分究竟是不是“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室房间”呢?可能每个地方的消防审核单位都规定不同,目前江苏是这样规定的:十一层及以下的可不做,十一层以上要做,危险等级没有具体规定,我认为可按中一或轻危险等级设计,这个规定也不尽合理,仅供大家参考吧。
    2006-12-30 20:29:30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mhy
    mhy
    见过不做的,具体请与当地消防部门通通气吧~~
    2006-12-29 16:29:29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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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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