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做了一个三层框架结构带一层全地下室的建筑,总结了一些嵌固端问题的心得,拿出来让大家讨论讨论。
我个人认为,全地下室因为掩埋在回填土中,所以土对地下室抗侧能力的提高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不能忽略地下室的嵌固作用。那么土对地下室抗侧能力的提高究竟多大?怎么考虑?
还有有很多朋友提问说,框架结构的地下室,他的外墙是否要建入模型中,我觉得是一定要建入的,根据计算模型应符合实际的原则,地下室外墙不建入模型中是不对的,除非采取能措施将地下室外墙和主体结构脱开。
对于土对地下室加强的问题,我查阅了很多资料,总结设计经验觉得,将地下室整体看作一个掩埋在土层中的混凝土构件,来考虑土对地下室抗侧能力的提高是合理的,也就是说,SATWE提出的参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的表5.7.5的灌注桩项来取值,来考虑地下室抗侧能力的提高是合理的。
借助SATWE,我做了模型的模拟。
第一种是将地下室键入模型中,然后通过计算,发现上部一层抗侧刚度小于地下室抗侧刚度的0.5倍,那么就是SATWE将地下室考虑为嵌固端。
第二种模型是没有地下室,只有上部的三层框架,和上一个模型对比计算配筋和位移,发现:两个模型上部结构的配筋相差不大,特别是框架节点位置负铁的配筋差异,在1平方厘米左右。位移有一些差异,第一个模型的位移比第二个模型的大一些,这恰恰说明SATWE提出的参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的表5.7.5的灌注桩项来取值,来考虑土对地下室抗侧能力的提高是合理的,而不是一味的倍数放大而近似计算地下室嵌固的。
第三种模型是按照原来的地下室信息负值输入,其结果和第二种模型是无差别的,但是地下室配筋与第一个模型的配筋差别很大,并且让人很不满意。
模型问题有了定见,那么说说关于地下室框架梁柱节点配筋的问题。很多人提出:将上部一层柱配筋放大1.1倍,直接用于地下室配筋。我觉得这么做不对,一定要看地下室柱的计算配筋,一味的放大,导致梁柱节点实际的地震效应分配与计算的不符,将导致结构破坏形态和设计预期的破坏形态不符。
个人认为首先看计算的配筋,然后按照抗震规范中关于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的配筋调整要求进行配筋调整,最后在通过构造措施,形成地下室梁柱节点弱上柱的设计预期:地下室框柱钢筋不出地下室顶板,或者按照下柱钢筋是上柱钢筋1.1倍的原则,部分钢筋不出地下室顶板。
个人拙见,望广大朋友赐教。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