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给排水 \ 高层消防的确问题

高层消防的确问题

发布于:2006-07-03 10:42:03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本人在校对的一套图纸(二类高层建筑):一至四层是商场(每层有四五千平方),五至七层是普通宾馆(每层有1500平方,无中央空调,无通风系统),设计者全部设计了喷淋,我建议一至四层需设置,五至七层不用设置喷淋,请大家看看!

全部回复(2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xufeng12755
    xufeng12755 沙发



    就是这个就是一个综合楼
    肯定要全部设的
    2006-09-05 18:58:05

    回复 举报
    赞同0
  • jiangzhi_80_80
    必须设,没什么需要商量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说的很清楚:
    7.6.3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自动扶梯底部;可燃物品库房。
    2006-08-31 18:19:31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给排水

返回版块

47.26 万条内容 · 1327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水池材料的问题

现水池为半地下室,准备用不锈钢的成品水箱,可以吗?地下部分需要浇灌混凝土吗?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