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意见过来了,其中提了这么个问题:
1)计算书总信息中周期折减系数取0.75不满足JGJ3-2010第4.3.17条1款的要求。(我取的是0.75,要求取0.7,我还觉得还小了)
2)梁扭矩折减系数应改为1.0后,框架配筋应复核。(我取的是0.4(默认值))
这个工程师是个小高层,框架结构,地下室和一,二层为业务大厅,三层至11层住宅。没有中庭或楼板大洞之类的特殊情况,很普通的小高层。
我的答复是这样的:
1)JGJ3-2010第4.3.17条1款所提的砌体墙为实心砖填充墙(根据条文说明), 本工程所选用的是粘土空心砖,刚度比实心砖小,原周期折减系数满足要求;
2)根据JGJ 3-2010第5.2.4条规定高层建筑结构楼面梁受扭计算时应考虑现浇楼盖对梁的约束作用。根据SATWE用户手册第30页对梁扭折减系数说明,用折减系数来实现现浇楼盖对梁的约束作用。如果折减系数用1.0(不折减)违犯JGJ 3-2010第5.2.4条规定。
都给我退回去了,说让我必须改,真心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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