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结构未强调周期折减,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因新规范的特征周期TG增长了,按结构自震周期的经验公式:
1 框架结构可取 TI= 0.10X层数;
2 框架-剪力墙结构可取TI= 0.08X层数;
3 剪力墙结构可取 TI= 0.04X层数;
这样,多层结构结构周期不折减地震剪力已经很大了,由其III,IV类土,五层以下房屋更为突出,如再折减,震剪力
可超过AMAX,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周期是否折减,要分析而定:一看周期长短,长--折,短--不折或少折,
当自震周期和特征周期很接近,折减就不合理了。二看剪重比,根据大小折或不折。
至于高层建筑结构:高规:3.1.17条规定得很清楚:当非承重墙体为填充砖墙时,高层建筑结构的计算自振周期折
减系数ψT可按下列规定取值:
1 框架结构可取0.6~0.7;
2 框架-剪力墙结构可取0.7~0.8;
3 剪力墙结构可取0.9~1.0。
对于其他结构体系或采用其他非承重墙体时,可根据工程情况确定周期折减系数
全部回复(10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沙 安 孙建华 白雪霜 毋剑平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 北京100013)
37.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设置了非结构的填充墙,在结构计算时应如何考虑其对主体结构的影响?
3)填充墙为轻质材料或外挂墙板时周期折减系数ΨT取0.80~0.90。特别要注意,由于填充墙嵌砌与框架刚性连接时,其强度和刚度对框架结构的影响,尤其要考虑填充墙不满砌时,由于墙体约束使框架柱有效长度减小,可能出现短柱,造成剪切破坏。
回复 举报
周期折减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考虑非承重填充砖墙刚度对结构自振周期的影响。因为周期小的结构,其刚度较大,相应吸收
的地震力也较大。若不做周期折减,则结构偏于不安全。根据《高规》3.3.17 条规定,当非承重墙体为实心砖墙时,ψT
可按下列规定取值:框架结构0.6~0.7;框架-剪力墙结构0.7~0.8;剪力墙结构0.9~1.0。实际取值时可根据填充墙的数
量和刚度大小来取上限或下限。当非承重墙体为空心砖或砌块时,ψT可按下列规定取值:框架结构0.8~0.9;框架-剪力
墙结构0.9~1.0;剪力墙结构可取0.95。当结构的第一自振周期T1≤Tg时,不需进行周期折减,因为此时地震影响系数由
程序自动取结构自振周期与特征周期的较大值进行计算。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