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做一个32层高层,普通剪力墙结构,6度设防,底部加强区5层,三级抗震。
由下到上分别是地库一层层高4.5米,架空层6.5米,标准层3米,
墙厚架空层以下取了320厚,第三层250厚,上面的就变成200厚了。
一到四层砼等级C50.
按道理说应该没什么了,但以下就遇到麻烦了。计算完后查看轴压比,地库底层墙轴压比有2/3部位的墙肢轴压比小于0.3,到了上面一层就是架空层这些原本小于0.3的墙肢部分轴压比到了0.4。
为了省含钢量,总工让扣规范。
于是找到了抗规6.4.5条及高规7.2.14条
按照规范小于0.3的墙肢设构造边缘构件,大于0.3的设成了约速边缘构件,结果是底部加强区最下面是构造边缘构件,上面设成了约束的,感觉很怪异。
我现在弄不清楚规范说的底层墙肢轴压比小于0.3时可设构造边缘构件,在底部加强区是否适用,我这种情况的工程能不能套用。
有人说规范的本质想法是底层墙肢轴压比小于0.3,那么其它层的轴压比肯定也小于0.3,是基于这种思想提出这条的。那么我的这个工程就不适用了。
同行们多多指导。规范说的情况具体是哪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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