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对地基规范中23页的基础埋置深度存在点疑问,所以想问一下北京的朋友,下面简单说一下:
国家地基规范23页中基础埋置深度明确规定对于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平时的设计我也是这样执行的,但是北京地基规范第35页将深度修正分为了内外墙各自修正,这个就和国家规范对不起来了。
其实我比较倾向与国家规范,因为深度修正的初衷就是个土的滑移问题,假如地下室埋深100米,基础自地下室地面下落一米,难道深度修正50.5米?这个恐怕是不行把。对此我也是百思不得求解,所以恳请北京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谢谢
土木在线论坛,原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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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