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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制现场】“填海造地”引发填海权法律争议

本帖最后由 水滴石穿 于 2014-9-15 14:02 编辑 近日,“大连斥资亿元填海造机场”的新闻一经曝光,立刻引来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最后大家把焦点都聚集在了“填海”背后的法律依据上了,没有得到批示,就盲目开工,视法律为何物? 填海权的法律性质 从民法物权的角度来看,有关单位在交纳海域使用金后,经过国家海洋管理部门批准所获得的“填海权”应认为是一种物权,其本身具有财产价值。 因为,填海并不是“使用”海,而是“变海为地”。因此,在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对于填海造地只应做纲领性规定,未来应考虑将填海造地单独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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