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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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规10.6节中大底盘多塔复杂结构的理解最近刚做一框剪结构28层,,地下室一层,上连两层商业,两主楼间距15米,等到班加点一个月马上要出图完工时候,校审人员提出以致命问题,把我做的工程定为复杂结构大底盘多塔。很是无语,因为之前做过太多这种项目,都没提出难道自己犯了经验错误。。。仔细翻阅规范也没对多塔有明确定义,经查资料加之个人理解认为:1、多塔和结构嵌固端联系紧密,对于纯地下式结构(不带裙房)如果嵌固端在地下室顶板则被认为不是高规中规定的发杂结构(多塔),(这也是下大车库上连多个塔楼嵌固端经常做在地下室顶板的原因)倘若不能满足顶板嵌固,嵌固端下移到基础顶则被定义为高规中的复杂结构(多塔)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计算。2、如果主楼之间有裙房连接没有设缝则应该按多塔结构进行设计(个人经验在本地区很多都没有按这一条走,按普通高层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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