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拟自建110kV输电线路双回路,场内自建110kV变电站,合同结构一般怎么划分?了解到相关项目合同划分有不同的型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可研和初步设计单独招标,详细设计和施工直至送电为一个合同;
2、可研直至施工图设计单独招标,合同内容包括勘察,设计批复及相关支持性附件,施工总包,包括线路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
问题:(1)是否还有其他可行的合同结构,以上两种有何利弊?
(2)征地及青苗补偿工作由承包商负责,但补偿费用如何支付,合同如何规定?(输电线路路径地区多山地,且经过两个县区,涉及补偿工作较复杂,业主操作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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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