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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勋精密螺丝(浙江)有限公司及黄冠群等12人污染环境案

发布于:2019-02-23 15:23:23 来自:环保工程/固废处理 [复制转发]


    (一)基本案情

    2002年7月,被告单位宝勋精密螺丝(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勋公司)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建筑五金件、汽车高强度精密紧固件、精冲模具等,该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酸液及污泥为危险废物,必须分类收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被告人黄冠群自2008年起担任宝勋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被告人姜家清自2016年4月起直接负责宝勋公司酸洗污泥的处置工作。



    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被告单位宝勋公司及被告人黄冠群、姜家清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在未开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情况下,将酸洗污泥交给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被告人李长红、涂伟东、刘宏桂进行非法处置。被告人李长红、涂伟东、刘宏桂通过伪造有关国家机关、公司印章,制作虚假公文、证件等方式,非法处置酸洗污泥。上述被告人通过汽车、船舶跨省运输危险废物,最终在江苏省淮安市、扬州市、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非法倾倒、处置酸洗污泥共计1071吨。其中,2017年5月22日,被告人李长红、涂伟东伙同被告人汪和平、汪文革、吴祖祥、朱凤华、查龙你等人在安徽省铜陵市经开区将62.88吨酸洗污泥倾倒在长江堤坝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案发后,经鉴定评估,上述被告人非法倾倒、处置酸洗污泥造成环境损害数额为511万余元,产生应急处置、生态环境修复、鉴定评估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39万余元。



    此外,2017年6月至11月,被告人李长红、涂伟东、刘宏桂、吴祖祥、朱凤华、查龙你等人在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非法收集10余家江苏、浙江企业的工业污泥、废胶木等有毒、有害物质,通过船舶跨省运输至安徽省铜陵市江滨村江滩边倾倒。其中,倾倒废胶木313吨、工业污泥2525吨,另有2454吨工业污泥倾倒未遂。

    (二)诉讼过程

    本案由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7月16日以被告单位宝勋公司以及被告人黄冠群、姜家清、李长红、涂伟东等12人犯污染环境罪向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9月28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单位宝勋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被告人黄冠群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姜家清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长红等10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被告单位宝勋公司和被告人黄冠群等人提出上诉。2018年12月5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三)典型意义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服务长江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提供有力保障,是公安司法机关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司法实践中,对发生在长江经济带十一省(直辖市)的跨省(直辖市)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本案中,被告单位宝勋公司及被告人黄冠群等12人在江苏、浙江、安徽等地跨省运输、转移危险废物,并在长江流域甚至是长江堤坝内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数量大,持续时间长,给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涉案地办案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查清犯罪事实,对被告单位宝勋公司及被告人黄冠群等12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办理长江经济带跨省(直辖市)环境污染案件,守护好长江母亲河方面具有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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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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